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,位于青海湖南岸,创建于1955年10月,2009年经省司法厅批准,成立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,经过60多年的发展,现已发展成为青海藏区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急救、社区服务以及司法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,是省州医学院校实习基地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、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基地、卫生部防盲治盲中心以及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实施基地,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州地级医院前列。全院占地面积71775平方米,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,绿化面积达80%。
现有职工589人(在编286人,编外303人),其中,专业技术人员522人,高级职称9人,副高级职称59人,中级职称89人;有藏、汉、回、土、蒙、满、哈萨克、达斡尔、瑶族及东乡族等10个民族; 科室设置有内、儿、外、妇及120急救等44个临床医技科室,拥有急诊科、新生儿科等两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;编制床位500张。
医疗服务范围除本州所属五县47万人口外,还辐射到青南藏区周边兄弟州县,同时承担着109、214国道和青海湖旅游线交通肇事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任务。年门诊诊疗人数在12万人次以上,年住院人数1.1万人次左右,年平均手术在2000例以上,服务对象80%为农牧民群众。
拥有飞利浦1.5T磁共振仪、美国GE宝石64排128层CT机、飞利浦小C型臂、日本东芝数字化DR拍片机、美国GE数字化DR拍片机、美国全数字化乳腺钼靶机、德国西门子数字减影机、飞利浦数字化心脏彩超、四维彩超、日本奥林巴斯260电子胃肠镜、日本奥林巴斯高清腹腔镜、德国莱卡病理分析系统及日立76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一批国际先进的大型医疗设备共500余台,总价值达8000万元。
自1994年起先后三次被国务院及国家民委评为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,被中国医师协会评为“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”,被人事部、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“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”,被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授予“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”称号,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“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”,被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授予“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”称号。